编者按:本期登载的是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办,法政学院承办的主题为“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有效运用”的教学研讨沙龙。法政学院冯国境、李建忠和朱麟飞等三位教师应邀分别围绕“当好一名高校教师的教育方法或技术等基本素质能力”、“双语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课堂氛围的掌控”和“在兴趣与效果的双重尺度下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等主题分享了自己的教学心得和体会。
一名好的高等学校教师,不仅要具备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还应该具备如下基本素质:本学科的基本素质、相关学科知识基本素质、高等教育学理论基本素质、人文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素质、教育方法或技术等基本素质。本次研讨交流将侧重于“教育方法或技术素质”。
教育方法或技术素质包含的内容很多,我们主要关注:教案和教材两个视角。
首先是教案问题。教案是教学的基础性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逻辑起点,是授课的基本素材和资源。教案应该是最充分和最完整的,内容要比书本和讲课内容要多得多,如一个问题的多种思路、一道习题的多种解法等,它不是书本内容的简单搬家。一份好的教案中一般要体现5W1H:What?Why?Who?When?Where?How?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没有解决等。
一份好的教案建构,首先是教师在观念上要重视教案建构工作,是备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第二、一份好的教案建构是建构在教师本学科的基本素质、相关学科知识基本素质、高等教育学理论基本素质、人文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素质之上的,因此,教师要充分重视这些素质的养成;第三、一份好的教案建构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充分展现系统思维(思想)与方法,就是“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并优化系统观点看问题”。
然后是教材问题。高水平的教师既要会选择授课教材,同时也要会自编自写教材。这就要求教师加强与开展对国内外同类学科教材的研究。
对国内外同类学科教材的研究,有关专家认为应关注如下研究:①在内容和体系方面可以开展对教材的基本内容、组成体系等方面的研究。②在教材中的概念和方法方面可以开展对教材的论述观点、方法应用等方面的研究。③在教材中的例题和习题方面可以去创建全新的例题和习题等工作。④在教材的版式和插图方面可以全新的、以学生为本的教材版式和插图等,并注重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⑤在教材采用的技术方面可以开展对现代计算技术、表达技术等如何服务于教材内容的研究。⑥在教材的思想和哲学方面可以开展对其教学思想、理念、方法论、哲学体系等的研究。
在上述研究中,建议教师要特别关注对“教材的思想和哲学方面可以开展对其教学思想、理念、方法论、哲学体系等的研究”。(相关参考文献:谈当好一名高校教师的基本素质2006-12-21中国大学教学 上海大学副校长 叶志明)
鉴于双语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今天的发言主要从国际法学科的视角来谈谈双语教学模式与方法的选择以及课堂氛围的调控,根据多年来的《国际私法》课程教学与建设经验,本人主张双语教学要从三个方面来准备好每一堂课。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基本材料与主要载体,选择适当的教材,将对学生的涉外法律课程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课程的主要内容来看,涉外法律课程基本都涉及国际法制或外国法制,因此,采用以英语或其他比较通用的外语开展教学,将有助于学生在学习国际法制或外国法制知识的过程中学会用外语来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进而提升他们处理涉外法务的语言能力。
一般而言,双语课的外语教材包括外语原版教材、双语编著教材和外语编著教材。在具体选择哪一种教材的问题上,通常还是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合理选择。就外语原版教材而言,其原汁原味的语言和制度介绍是其最大的优势,但不能忽视的是部分外语原版教材是针对某一外国法制度而编撰的,对中国的相关制度基本不会涉及,且其昂贵的价格也往往成为学生经济上的一大负担,鉴此,是否使用外语原版教材,关键还要看它在内容上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且学生在经济上能否承受。
就双语编著教材和外语编著教材而言,其最大的优点在于它们是经过编撰者对相关国际法或外国法整理加工后的教材,相对而言,其中国化、本土化色彩更浓,更符合中国学生的语言表达习惯,因而常常受到授课教师的青睐。不过,由于部分编撰者的外语水平有限,其编撰质量也往往不能确保,在这样的情况下下,任课教师还需要认真比较不同教材的优劣,进而为学生选择合适的双语或外语教材。
双语教学的基本模式主要涉及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双语比重问题。一般而言,双语教学的基本模式有两种:一是单一地采用外语开展教学;二是采用外语与母语交叉渗透开展教学。对于在教学活动中具体采用哪一种模式,实践中还需要任课教师从课程教学内容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的模式。例如,对于课程基础理论的讲授,鉴于其在课程知识体系中的基础性,且一般放在课程的前半程讲授,因此,采用渗透型的语言模式可能更符合循序渐进的规律,教学效果会更好一些。事实上,在课程讲授的初期,学生的专业外语基础尚不扎实,这时采用单一的外语语言模式,学生不仅可能无法听懂,而且还有可能使其学习兴趣减弱,甚至丧失学好专业外语的信心。与此相对,对于课程的分论部分,由于它是继课程基础知识学习之后的后续学习,这时的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外语基础,因此,这时采用单一的外语语言模式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外语口语听力与表达,而且还可以锻炼他们的外语语言思维能力,提升他们的外语能力素养。
教学方法即开展课堂教学的具体方法。从欧美法学教学的实践来看,不同法系和不同国家在教学方法的应用上也各有不同。如在英国,法学教学的方法主要有案例教学法、苏格拉底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在美国有案例——对话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在德国有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和讨论式教学法等。在我国,高校法学教学的基本方法融合了英美的实践,主要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等。
对于双语教学的教学方法,我个人认为应根据具体的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来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而不能简单地模仿欧美的做法。例如案例教学法的应用,鉴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更多地类似于大陆法系,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成文法,因此,案例教学法的采用就不应简单模仿英美的实践,而应采用类似于德国的做法,主要采用讲授法。又比如讨论式教学法的采用,对于低年级的学生而言,鉴于其知识基础尚不扎实,且自主学习能力偏弱,因此不宜过多采用。总之,在具体的教学方法应用上,我们还是要坚持一个古老的法则,即“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
课堂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中最重要的环节,它不仅体现出了一所高校的教育质量和教学风格,而且对学生的专业理想和学业规划都发挥着重要的影响。课堂教学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导,因此课堂教学的水平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对教学内容的把握和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一般来说,在教学内容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和运用更能影响到课堂教学的效果,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同样的课程不同的老师有不同的讲法,也会有不同的课堂效果。在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过程中,有两种导向是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一是兴趣导向,二是效果导向;兴趣导向是前提,效果导向是目的。
激发学生的听讲与学习兴趣,是课堂教学设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如何在有限的上课时间内,让学生能够集中注意认真听讲,充分理解老师的讲课内容并能够有所思考,这对每个老师来讲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学生是否愿意听、能否听得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师怎样讲,通俗的说法,“没有无聊的课程,只有无趣的讲法”。因此在课堂教学设计的时候,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兴趣导向。想要引发学生的听讲与学习兴趣,以下三个方面值得考虑:
一要关注学生生活,常人都有这样的经验,与我们联系密切的人与事往往更能引发我们的注意,学生当然也不例外,当教学内容与他们的实际生活相关,而又是他们日常并未发现或出乎他们日常理解的时候,自然就会强烈的引发他们的注意和思考。
二要立足科学前沿,每门学科都在当代飞速发展,在重视学生学科基础教育的同时,还要适当引入目前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研究,不仅让他们有了解的兴趣,更要有探究的兴趣,从“他想知道什么”延伸至“他应该知道什么”,这也是课堂教学的效果之所在。
三要设身处地感同身受,老师在课堂教学设计的时候,应该不断的有一个自我追问:我要讲的内容,我要讲的方式,能够提起我自己的兴趣么?如果自己要讲的课自己都提不起兴致,又怎么可能打动学生呢。而要想打动学生,还要能够不受师长思维的局限,能够站在学生的角度去体会上课的感受,以一个学生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教学设计,这与其说是对教师上课的要求,倒不如说是教师职业的艺术享受,所谓“师者不老,青心永驻”,正得益于此。
当学生的听课与学习兴趣被引导激发出来之后,对课堂教学效果的追求便是水到渠成之事了,当然,教师讲授演说的能力,以及对现代多媒体教学技术手段的充分运用,都是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所不可或缺的,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里把无限的教学热情和学科魅力展现出来,需要在兴趣与效果的双重导向下不断地改进课堂教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