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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学费结算及校园卡资金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各毕业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和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2015届本科毕业生将于6月按期毕业,现将毕业生学费结算和毕业生校园卡资金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分学费的结算

1、学分学费的结算期

毕业生学分学费的结算期为53064。此期间计财处根据学校教务处、科艺学院教务部提供的修读学分数结算出每一位毕业生应退及应缴的学费金额。

2、退学费及补缴学费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可于6510日登录我校银校通收费管理系统(校外访问:http://218.108.82.163:8818/EducationManager/,校内访问:http://10.11.240.14:8818/EducationManager/,查看和核对自己的应补缴的学费金额或应退的学费金额,并请准确填写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必须为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号)。

退学费:计财处将于611进行集中退费操作,退还的学费统一采用打入学生银行卡的方式,请各位同学确保银行卡号正确无误。个别打卡失败的学生学费将在615进行现场集中退费,退费地点:行政楼109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现金窗口。(详见附件《2015届毕业生退学费注意事项》)

补缴学费:65日起学生缴费平台开启,毕业生可通过我校银校通收费管理系统、学校门户网站“缴费频道”、工行网上银行及工行柜面缴费的方式完成缴费。请各位同学务必在离校前完成补缴学费手续。

二、校园卡内资金的结算

1、校园卡的注销不作为毕业生离校的必要手续。办理过银行卡和校园卡自动圈存绑定功能的校园卡,将于63起停止自动圈存功能。

22015届毕业生的校园卡可以继续使用到2015831,超过这个时点将无法继续使用。有延迟毕业的学生,需要教务处出具证明并办理延长校园卡使用期的手续。

3、校园卡内余额集中退费的办理

各位毕业生可于6156199:30—17:30;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后勤综合大楼一楼大厅办理卡内余额的退费。因校园卡遗失,未再补卡的学生需退卡内余额的,请提前三天挂失,否则将无法办理卡内余额退费。

请各学院、各位毕业生及时做好学费退缴和校园卡资金结算工作,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费退缴联系人:张柯鑫 方志坚 联系电话:86843089

校园卡资金结算联系人:章凌勇 联系电话:86916377

附件:《2015届毕业生退学费注意事项》

附件:

2015届毕业生退学费注意事项

为准确、及时做好2015届毕业生的学费退费工作,请各位毕业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1、登录我校银校通收费管理系统

(校外访问:http://218.108.82.163:8818/EducationManager/,校内访问:http://10.11.240.14:8818/EducationManager/),用户名为学号,密码可不填,类型为学生,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

2 登录系统后,请点击学生缴费—毕业清算查询—查询,仔细核对退、缴费金额。


3、核对完退、缴费金额后,点击学生缴费—银行卡信息维护,在现银行账号栏请准确填写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必须为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号),点击确认,完成后点击退出。

4、退费不能成功情况:

1 如您选择的银行卡不是中国工商银行卡或者卡号填写错误,则不能退费成功。

2 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的,用同学和家人的银行卡则不能退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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