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1.个人简历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校可提供的学籍及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5.已毕业的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获奖证书、参加社会活动及项目证明材料; 8.由学校出具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的证明和正式党员的时间证明(加盖公章)。 (二)填写资格复审结果书,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由联系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