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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召开2022年度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述职考评会

发布时间:2022-12-15 作者与来源:纪检监察室  浏览次数:

12月12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215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述职考评会,校纪委书记陈正奎出席会议。

对照《浙江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履职实施办法)要求,24个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执纪问责、督促整改、制度机制、情况报告、创新性工作,以及落实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任务等进行述职。校纪委委员及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并进行评议打分。

会上,陈正奎对二级单位纪委(纪检委员)一年来所做的工作予以肯定,对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就如何紧扣履职实施办法精准述职作了指导,并对规范组织、科学考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不能仅仅关注考核评议结果,更要清楚考评组成员关注的是大家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干了什么。因此,既要对照履职实施办法,逐项汇报履职情况,夯实基础分;也要突出自行开展的专项工作、特色工作,抢占创新分。

他强调,“述职”在年末、“功夫”在平时,希望大家对照履职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聚焦主责主业,监督到位;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讲求实效,提炼、深化运用廉洁因子,推动营造风清气正育人氛围。述职考评牵头部门要举一反三,定位准确,增强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推动二级单位纪委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