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理工大学章程(2021年修订)》经省教育厅批复核准、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已完成全部修订和报送核准备案程序,并于2021年12月15日在校内外正式公布实施。
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学校章程自2015年9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实施以来,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进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下半年,考虑到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学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
章程修订经过了筹备启动、修订征求、核准备案等阶段,各部门数次协同修订、校内外四轮意见征求,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3次学校研究审议审定后报教育厅核准,历时一年多。
在维护权威性、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章程修订本着导向性、科学性、纲领性的原则,依据上位法律法规政策、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等对原章程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通过合并、删除、新增等方式修改60余处,条款总数从101条变为90条,章程逻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科学、表述更加精简。
章程修订对学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章程修订是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过程,表达了全校上下的共同价值追求,为学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校将加强章程执行机制建设,确保按章办事、依法办学,为学校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提供根本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