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文件要求,5月13日,以宁波大学纪委书记徐茵为组长的省委教育工委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一行5人,来我校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11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指导。
校党委书记费君清接见了检查组成员。随后,我校在行政楼215会议室召开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汇报会,会议由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菲主持,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总务处、基建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图书馆、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菲代表学校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检查组作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阶段的工作汇报。他在汇报中回顾了近三年来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状况,阐明了学校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精心部署,认真自查,并详细介绍了我校11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整改举措和建议。
汇报结束后,检查组就有关基建工程变更、立项论证、超概算,校办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各类招投标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校务公开,维修工程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若干问题与我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和交流,并认真仔细地查阅了相应的支撑材料。徐茵代表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校自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她认为,我校从领导到各部门都对检查工作非常重视,措施得力,总结材料齐全而扎实,各项制度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到位,整改举措重点明确,态度认真。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轮查安排,我校将于5月14日组成检查组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