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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招投标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10-29 作者与来源:纪委、监察处 毛可骏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浙江省政府有关招投标和采购的相关规定,更好地落实《浙江理工大学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不断规范学校招投标和采购工作,10月26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215会议室召开校招投标工作研讨会。会议由校纪委书记李菲主持,副校长戴文战出席会议,总务处、基建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纪委、监察处、计财处、审计处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务处、基建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等具有招投标和采购职能的单位部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等具有招投标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总结经验,交流做法,并围绕近年来学校招投标和采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特点,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对策,并就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戴文战做了讲话。他认为本次研讨会开得很及时,很有必要,也很有收获,强调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招投标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同时他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落实和完善规章制度,及时修正和补充相关不配套不同步的文件;二要严格执行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和规范招标工作;三是招标工作一定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才能把握行情,提高效益,同时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四要讲究效率,在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工作效率;五要强化监督,在重点环节上监督到位,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李菲对会议做了总结,提出一是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要向兄弟高校学习借鉴;二是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制度办事,理顺关系,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要强化监督,有监督职能的部门要敢于监督,同时也要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