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房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我校浙理工后勤〔2008〕2号《浙江理工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要求,我校在2009年完成离退休教职工住房补贴及配偶职级差补助、20年工龄以上在职教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和发放的基础上,近期又圆满完成了20年工龄以下在职教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在职教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工作,在总务处相关职员两年来的努力下,2009年得到省财政补助785万元,2010年在省属单位中率先得到省财政补助1200余万元的支持。2010年我校共计2400余万住房补贴资金已经转至各教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至此,通过材料提交、省教育厅审核、省房改办和省财政厅审批等程序,全校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房改工作已经基本到位,使我校的房改工作走在了省属高校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