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215会议室召开了《浙江理工大学章程》制订工作会议。副校长沈满洪,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主任陆爱华,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周文龙,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杜兰晓出席会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沈满洪宣读了《浙江理工大学章程》制订工作小组文件浙理工委办〔2012〕(16号),并就我校章程制订工作进行动员。他在对大学章程制订工作启动背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强调了此次章程制订工作对我校发展的重大意义,强调我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希望各相关部门献策献计、共同谋划,真正制定出一部体现浙江理工大学特色的章程。
高教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校章程制订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甄月桥介绍了教育部第31号、浙江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对大学章程制订工作的指导精神和浙江省三所章程建设试点高校的情况,重点汇报了我校章程制订的前期准备情况、已有基础、下一步工作方案及各职能部门的近期工作任务等。
沈满洪作总结发言。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章程建设的重大意义。他指出,章程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动高校科学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把章程建设作为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和支持我校章程建设。二、要切实加强章程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大学章程制订工作牵涉面广、难度大、任务要求高,各部门要广泛参与和共同协商,明确章程建设方向、职责,把章程建设作为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我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三、要准确把握章程建设的主要内容。章程内容是制订章程的重点和核心,各部门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我校改革创新的需要,制定出既能体现我校文化传统与发展定位,又能反映我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的大学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