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要求,校党委近日出台了《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校党委是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核心。要完成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早日跻身全国高校百强,必须按照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
《意见》强调,党委加强自身建设,要做到“六个必须”和“六个表率”,即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争做高举旗帜、与时俱进的表率;必须坚持理论学习,争做勤学善思、学以致用的表率;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争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表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争做团结奋进、凝心聚力的表率;必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争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必须坚持反腐倡廉,争做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表率。
作为学校发展的领导核心,党委班子的能力、水平如何,事关党的形象,事关理工发展全局。《意见》的出台,是对党委班子和成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是从总体上对加强高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更是学校党委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的清醒认识和主动防范。这是我校党委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有力举措之一,是我校党的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学校党委建设以及各项事业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和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