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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浙江省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验收

发布时间:2013-07-04 作者与来源:总务处 胡雅雅  浏览次数:

7月2日,受浙江省教育厅委托,高等学校公寓配置评估专家组一行在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孟云生的带领下,对我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我校副校长杜时贵接待了专家组,校长办公室、学工部、总务处、基建处、保卫处、研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总务处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验收会。

杜时贵致欢迎辞,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向专家组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尤其是近年来在公寓硬件建设方面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并指出此次评估验收也是我校公寓建设开创新局面的契机。

专家组在听取了我校围绕寝室、公寓楼、公寓区3大项33个评估子项目的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自查报告后,仔细查阅了学生公寓楼的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维修基金及公寓管理相关台账。随后,专家组分组查看了生活区18幢公寓楼的公共部位,并抽查了700余间学生寝室,对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进行了实地检查。

验收专家组对我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我校高度重视学生公寓配置标准工作,基础设施齐全,已达到了浙江省高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的各项要求,全部公寓楼验收合格。同时,专家组也提出了中肯的整改意见。

杜时贵表示学校将对照自身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推行标准化公寓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公寓环境和健康、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而努力。

自2012年6月全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积极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全力做好标准化公寓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徐志平、校长裘松良多次进行专门工作部署,并专门成立了党委领导下的学生公寓管理和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自《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下发后,我校全面对照配置标准,摸底排查,查漏补缺,各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合作,克服困难,对全校所有公寓基础设施进行大规模的维修与改造。到目前为止,共投入资金近700万元,用于学生公寓楼的维修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增加了相关服务设施,改善了公寓条件设施,全面达到了评估细则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