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测自评工作协调会在行政楼楼308会议室召开,会议就我校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测自评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校党委副书记程刚出席会议,党委与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党委研工部、计财处、招就处、总务处、基建处、保卫处、团委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34号)精神,并对我校落实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测自评、迎接测评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程刚在会上讲话。他强调,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测自评,是对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一次总结,有利于全面、系统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的提升。他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中的测评标准和任务分解要求,认真开展自测自评工作。他还强调,在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时,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力求通过自测自评,全面掌握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分析,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据悉,《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由中宣部、教育部制定,共有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88个观测点。测评办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网上考察三种方法。教育部要求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在全国各地各高校全面开展《测评体系》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将于2014年3月对省内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测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教育部也将于2014年6月起对全国部分省(区、市)和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