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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3-12-23 作者与来源:法政学院  浏览次数:

12月20日,法政学院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暨聘任徐建新院长为我校兼职教授仪式在法政学院举行。副校长陈建勇、人事处副处长孙芝凤、院长王健以及学院50多名师生出席仪式。仪式由学院党委书记施鹏主持。

孙芝凤向大家介绍了徐建新的基本情况。陈建勇代表学校为徐建新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并为其佩戴校徽。王健和徐建新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学院聘请法官担任实务导师、法院接收在校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开展司法实务合作研究、聘请资深法官参与研究生培养,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教学与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广泛合作。

徐建新在答谢中表示,很荣幸受聘为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欢迎法学学生去温中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实习。陈建勇在讲话中希望徐建新的加盟对学院的人才培养、教学与科研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法政学院师生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多向他学习。

仪式结束后,徐建新做了题为“温州金改背景下金融法律热点问题”的报告。他主要从温州局部金融风波发展态势、金改背景下金融法律热点问题及金改司法保障的实践三个方面展开。对于金改背景下存在的借贷利率、担保链等法律问题,徐建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并指出温州金改的主要任务应是“规范和发展民间融资”,实现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和“规范化”;在司法实践中,温州法院积极创新金融审判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企业破产重整,以建立健全适应金改需要的司法保障体系。

人物名片:

徐建新,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和美国肯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现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3年获聘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首批入库教师。先后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检察》、《现代法学》、《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评论、通讯等100余篇。独著《司法前沿问题思辨与探析》,主编《审判实务研究》,副主编《刑法学》。11篇论文先后获国家及省、市级学术研讨会、论文评选会一、二、三等奖,有5篇论文被《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新式刑事庭审诉讼实用手册》及《检察文摘》等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