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法政学院与余姚市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余姚法院会议室举行。法政学院院长王健、副院长金碧华等4人,余姚市人民法院院长应启明、副院长姜慧军等7人出席了签订仪式。
王健和应启明首先代表双方签署了《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与宁波市余姚人民法院合作协议》,接着王健向余姚人民法院授予“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学与研究基地”牌匾,还向应启明颁发了法律硕士导师聘书。
仪式结束后,双方进行了会谈。除了对合作协议内容具体化的协商外,双方还就科研合作、法官学历的提升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双方都认为法院与高校的合作是强强联合,各有所长,共同提高,应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深入开展广泛的合作。
据悉,我校是余姚人民法院首次合作的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