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308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教职工对《浙江理工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互助会章程》)的意见和建议。这是自去年年底我校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来,学校举行的首场听证会。校纪委书记、听证委员会主任李菲出席听证会,学校听证委员会部分委员、《互助会章程》制文部门(校工会)代表和各单位听证代表50余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开始前,李菲简要介绍了我校听证工作的推进情况,指出实施听证制度有利于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水平。《互助会章程》的制定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举行此次听证会是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希望大家踊跃建言献策,共同完善《互助会章程》。
本次听证会由王健、徐时雄、高峰3位听证委员组织,其中,王健担任此次听证会主持人,他介绍了《互助会章程》听证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制文部门代表介绍了《互助会章程》的制定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随后,在王健的主持下,听证代表分别就《互助会章程》的架构、条文解释等相关内容向制文部门代表进行了质询。制文部门代表就相关内容进行了现场解答。听证结束后,制文部门将根据校听证委员会的《听证会纪要》,充分考虑听证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处理报告》,与听证事项一并提交学校审议。
近年来,我校着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制定和推行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的文件和制度。听证制度是加强学校决策及政策制定的民主性与透明性的重要举措。随着听证制度的有力实施,它将在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