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308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教职工对《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教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意见和建议。校纪委书记、听证委员会主任李菲出席听证会。学校听证委员会委员冯国境、邢益精、吕旻和制文部门(校人事处)代表、各单位听证代表共30余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由冯国境主持。
李菲在听证开始前作了讲话。他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要求,简要介绍了我校听证制度等依法治校举措的实施情况。就本次听证事项而言,他强调,教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举行听证会是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并希望听证代表踊跃建言献策,共同完善该规定。
制文部门代表介绍了《规定》的制定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随后,听证代表分别就《规定》具体条文的表述与内涵、政策法规依据等相关事宜向制文部门代表进行了质询。制文部门代表就听证代表质询进行了现场解答和总体回应。
会议圆满完成了听证任务。此次会议是学校实施听证制度以来举行的第二次听证会,也是我校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听证会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升了广大教职员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