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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浙江省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7-05-23 作者与来源:发展规划处 朱茹华  浏览次数:

近日,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确定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浙教改办〔2017〕2号),我校被批准为浙江省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改革项目为《高校内部治理机制改革试点》。

为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激发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活力,教育部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 号)。2016年8月,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浙江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原则路径和具体内容,提出改革试点项目。根据工作要求,我校积极开展调研并组织申报。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共确定包括我校在内的77家试点单位。

我校此次改革思路是健全以大学章程为统领规范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体系,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完善以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核心的管理运行体制。同时,完善校内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为学校稳步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创造更好条件和环境。

此次改革试点单位建设为期两年,到2018年底完成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目前,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正在围绕改革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探索改革路径,确保改革工作如期完成,为高校内部治理机制改革提供参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