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凡由我校派出,并于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回国报到上班的出国进修、学习人员均可申请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请有意者速填好《浙江省留学回国基金会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表格,并按相应要求鉴定、签字、盖章后一式六份于9月30日之前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周莉莉
联系电话:8684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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