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学校在在校本科学生中将评选200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400名。其中:一等奖120名;二等奖280名。省政府奖学金是省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为做好我校200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除外)。
二、评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二、三、四年级学生必须获得校内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含三等),一年级新生其高考成绩须在重点分数线以上;
4、下列几类学生优先推荐: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第二作者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者;获得国家专利;获得学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或参与教师各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大成绩者。
三、建议推荐人数:
材料学院:37人(其中民办生2人);服装学院:57人(其中民办生25人);艺设学院:62人(其中民办生20人);经贸学院:92人(其中民办生35人);信电学院:50人(其中民办生15人);机控学院:30人(其中民办生2人);理学院:20人(其中民办生3人);法政学院:16人(其中民办生2人);建工学院:16人(其中民办生2人);外国语学院:18人(其中民办生4人) ;文传学院:2人(其中民办生1人)。
凡符合评比条件的学生12月2日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纪校规、寝室卫生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本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在12月6日前把本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及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审批表报送学工部。
附:
1、浙江理工大学200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表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审批表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学工部
200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