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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园内及学生生活区设立失物招领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4-12-28 作者与来源:校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方便同学们及时领取丢失的物品,经与学校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在校园内及学生生活区设立固定的失物招领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失物招领处设在校保卫处110值班室,地点:行政楼136室,电话:86843110,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学生生活区内桂花园餐厅失物招领处:有关失物招领的信息在餐厅公告栏橱窗内公布,其中丢失的饭卡在桂花园餐厅售卡处领取,电话:86843449;其余丢失物品的领取地点在桂花园餐厅二楼办公室,电话:86843173。

三、学生生活区内玫瑰园餐厅失物招领处设在玫瑰园餐厅大门口饭卡充值处,电话86843170。

四、学生住宿区失物招领处分别设在一区大门口门卫岗亭,电话:56606912(南),56606895(北);二区大门口门卫岗亭,电话:56606937(西南),56632202(东南),实行24小时值班。

五、领取失物时须凭有效证件,并签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