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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26 作者与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直属单位、辅助单位、工会、团委、公司:

2005年“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学校安全,有效防止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稳定,各部门、各学院(部)安全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在节日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是重点实验室、化危品仓库、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各级机房等重点部位。对水电设施、室内外活动场地、教育教学设施、教具、消防设施、接送车辆等都要进行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各单位、各部门在节日前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强调安全、节约用水用电、防火、防淹;各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离门关、断水、断电,防止外来人员顺手牵羊;教育学生不要到学校旁的公园内游玩,尤其是夜深时和偏僻、阴暗的角落;强调出行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以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3、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人员安排节日值班(尤其是各学院和重点要害部门),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各部门将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等报保卫处备案。节日期间因加班需开放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将相关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相关安排请以书面形式于9月30前报保卫处办公室。(行政楼107室,电话:86843103)
望各单位、部门遵照落实。

保 卫 处
200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