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直属单位、辅助单位、工会、团委、公司:
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05年国庆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10月9日分别上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有关工作,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安排好值班。
校长办公室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