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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23 作者与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直属单位、辅助单位、工会、团委、公司:

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预防和遏制不安定事故发生,维护师生人身及公私财物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元旦前及寒假期间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在节假日前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
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强调安全、节约用水用电、防盗、防火、防冻,重点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离门关,防止外来人员顺手牵羊;强调出行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单位集体租车外出的,将租用车辆单位、车号提前三天报保卫处备案,以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各单位、各部门在节假日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是重点实验室、化危品仓库、学生食堂、教工宿舍、各级机房等重点部位。对水电设施、室内外活动场地、教育教学设施、教具、消防设施、接送车辆等都要进行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各学院要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及学生贵重物品的管理。
各学院请将留校学生名单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报保卫处备案;学生离校期间,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可交由学源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4、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要根据实际工作落实人员值班,落实重点部位安全责任人。寒假期间因加班需开放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将开放时间、房间号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报保卫处备案。

各单位、各部门请将安全检查、外出租用车辆、留校学生名单及加班和安全责任人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1月8日前报学校保卫处(行政楼107室)。

保 卫 处
200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