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关于选拔科技与艺术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浙江理工大学学习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2004级科技与艺术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浙江理工大学学习的选拔办法》印发给你们,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1-4款须同时符合):
1、第一学年获优秀学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第一、二学年体育达标成绩均在合格及以上。
3、第一、二学年均能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4、第一、二学年均未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相关处理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一、二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前5%且同时符合前2-4款条件的学生自然进入总排名。
二、总排名办法
选拔原则:按照专业(专业方向)进行排名(教改班单列),名额为2%以内。排名依据:德育+智育+素质拓展。若有并列名次,以智育成绩排序。
三、德育(满分为20分)
德育=(平时表现分+考勤分)×20%
各项扣分结果不出现负数。
1.平时表现分考评细则(共60分)
①政治表现:15分
总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制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尊严和荣誉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有下列情况给予扣分:有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和荣誉言行的一次扣15分;有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或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一次扣10分。
②道德品质:15分
总要求:坚定共产主义道德信念,有顽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言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尊重他人;思想修养良好,品德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有下列情况给予扣分:有欺骗组织和他人行为的一次扣8分;有偷盗行为的一次扣10分;在公共场合有严重违反公共道德的一次扣15分。
③学习行为:15分
总要求: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听课,遵守课堂和纪律。
有下列情况给予扣分:上课有接打手机、吃食品、化妆、睡觉、喧哗、不按时交课外作业的一次扣3分。
④集体观念:15分
总要求: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为集体建设献计献策,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
有下列情况给予扣分:不珍惜集体荣誉,不按要求参加学院、班团集体活动的一次扣5分;在公共财物和墙壁上乱涂乱写的一次扣5分。
2.考勤分考评细则(共40分)
(1)由学年各课程任课教师点名卡、班级考勤记录(包括上课、早晚自习、政治学习、会议等)提供依据。
(2)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每旷课一节扣2分。
四、智育测评办法(满分为75分)
智育S2=平均学分绩点×20×75%
ΣRiCi
平均学分绩点 = ————
ΣCi
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学分
五、素质拓展测评办法(满分为5分)
素质拓展满分为5分,超过5分以5分计。
(一)学科竞赛、科技作品竞赛(以浙理工教[2006]27号文件规定的项目为准)
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按下表加分,获得团体奖的排名第一的个人同等加分,其它加权计分。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中参赛取最高分。其中“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获奖者上浮0.3分。
名次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国家级 | 1.2 | 1.0 |
省级 | 0.8 | 0.5 |
(二)英语、计算机考级
1.通过英语三级考试的艺术类学生和通过英语四级考试425分的非英语、艺术类专业学生加2.0分。
2.参加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省教育厅一级的艺术及文科类专业学生加1.5分;通过省教育厅二级的艺术及文科类专业学生加1.6分、非计算机其他类专业学生加1.5分;通过省教育厅三级的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加1.7分。通过两个及以上级别考试的只加最高分。
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处 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