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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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暑假假期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03 作者与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辅助单位、工会、团委、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06年暑假假期和做好假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假期安排

学生假期:7月8日至9月1日。9月2-3日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9月4日开始上课。

教师假期:7月8日至9月1日。9月2日上午到所在学院、部报到。

干部、职工假期:7月8日至9月1日。9月2日上午回校上班。

二、 有关工作要求

1、 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实行分段值班;下沙校区假期安排中层干部和辅导员值班,当班中层干部负责协调、处理全校综合性工作,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值班校领导请示汇报;后勤集团要根据工作实际落实人员值班,切实做好学校暑假留校人员的生活保障及后勤服务工作;保卫处要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部门需在假期中工作的,请自行安排,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2、 各学院(部)在学期结束前,须督促教师及时完成学生成绩的录入、上报工作,安排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和开学初的师生报到、注册及补考等工作。有关人员须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离校。要求学生在知道本学期的成绩后方可离校,以免耽误下学期初的补考。

3、 放假前后,全校各部门要对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场所进行认真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保卫处要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督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 学工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排好暑假留校学生的生活及活动。

5、 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要会同后勤集团利用假期组织人员对全校各类用房、课桌椅进行一次检修,为下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准备。

6、 科技与艺术学院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利用暑假期间认真做好西城校区的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工作顺利开展。

校长办公室

200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