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沙开发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搞好今年“高校大学生”冬季征兵工作,保证大学生新兵质量,确保完成新兵征集任务,结合高校实际,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参联字[200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日制 高校在校大学生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省、市、开发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部队建设需要,以保证新兵质量为核心,坚决执行上级征兵政策规定,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年度征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征集任务对象范围和条件
1、条件:(1)年龄条件:大学生在200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之间;(2)政治条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标准: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体的基本条件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50千克以上。身体有严重的传染性等疾病和异常肥胖及明显瘦弱者不能征集入伍。
三、工作办法、步骤
本次征兵工作共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宣传登记阶段、目测审查预检阶段、体检政审阶段、审批定兵阶段和运兵总结阶段;共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9月10日前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成立街道征兵领导机构,制定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征兵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10月15日前,为宣传、登记阶段:进行广泛宣传,颁发兵役登记证,完成征兵登记。我校登记地点设在体育馆南一楼38号办公室,联系人:章占云,联系电话:86843500。
第三阶段,10月底前为目测、预检和资格审查阶段,向预征对象下达《预征对象通知书》和《参加征兵体检通知书》。预检地点设在东方医院。
第四阶段,11月底前为体检,政审阶段。
第五阶段,为12月1日—9日为审批,定兵阶段。
第六阶段,为12月10日—12月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征兵工作总结阶段。
热忱欢迎在校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
浙江理工大学人武部
二O 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入伍奖励政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