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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拟上报陈本永同志为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选的公示通告

发布时间:2008-05-21 作者与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陈本永同志经单位推荐,组织审查,专家评审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拟上报为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人选,现予公示,征求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人事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520日起526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杭州市省府大院2号楼

邮编:310025

举报电话(传真):057187052533

浙江省人事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