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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启事

发布时间:2008-09-04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20089月,我校进行新一轮现职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所有岗位的正、副职在面向校内竞争上岗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一、应聘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和谐。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出实绩,反对形式主义。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素养,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4.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有一定的管理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决策能力。

5.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处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处级副职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专任教师提任处级正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提任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在正科职(级)(包括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等)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拟提拔学院院长或担任教学、科研、研究生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正职,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提任党总支(直支)书记、副书记和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党龄,一般还应具有一定的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8.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

200893日至11日,应聘者请填写应聘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职级等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017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子信箱:zzb@zist.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应聘。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处级机构及处级领导岗位一览表.doc

2浙江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应聘表.doc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