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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5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1.杭州市教育局负责做好牵头工作,确保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挥积极的作用。杭州市信息办要根据使用需求,开发完善“杭州市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使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指导相关部门、各在杭高校、各培训机构做好教育培训消费券的申领、发放、培训、考证、兑付信息实时上网等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通过网络系统完成。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牵头做好可兑付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的指定工作,对杭州市[包括各区、县(市)]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培训机构进行确认,及时公布证书目录、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费用、培训时间、考证服务等信息。杭州市财政局要坚持服务高校、服务学生的原则,负责做好教育培训消费券的印制和资金兑付、结算工作。杭州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