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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师生员工出入校区和宿舍区必须佩戴校徽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6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
9
月
4
日
省教育厅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从
2009
年
9
月
7
日(周一)起,建立严格的校园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应佩戴校徽。若校徽遗失必须及时到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补办。补办前凭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学校。保卫处负责对进出行政与教学区的师生员工、后勤集团负责对进出学生宿舍区的师生员工佩戴校徽的监督,并负责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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