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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省级医疗保险换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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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和省人保厅《关于开展省级医疗保险换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省将开展省级医保换卡工作,将现有磁卡更换为全国统一技术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为异地就医刷卡结算提供技术保障。更换后的社会保障卡加载了银行卡的金融功能,在就医、报销时,均可通过银行卡辅助完成结算。此次换卡工作关系到每位参保教职工的切实利益,为了确保其真实有效,每位参保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需对个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并按要求提供照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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