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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卫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2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卫管理通知如下:
一、运输、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门,必须由物品所属部门开具携物出门单,经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无携物出门单的,门卫有权扣留物品,待查明后再作处理。(《浙江理工大学携物出门单》可在保卫处网站下载)
二、校内私家车辆和各部门的机动车辆,一律凭学校保卫处核发的《机动车辆通行证》出入校门;外来车辆凭证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机动车进入校园应减速慢行,校园内禁鸣喇叭。(《机动车通行证》可至行政楼13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86843105)
三、晚间22:30后师生员工进入校园,须凭浙江理工大学校徽或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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