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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校车营运竞争性谈判采购(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03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5.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为两万元人民币。在开标前一次性交科技与艺术学院财务部。开标后,公示完毕5日内未中标单位可取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双方签约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两万元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入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工作交接完毕后,15日内由招标方退还中标单位(不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