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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绿青苑等换购腾空房竞购信息公示及竞拍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3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2、保证金与竞购证:已填写《竞价购房申请表》并经公示无问题的教职工于3月29日前将一万元保证金通过银行打入学校账户(打款时需注明“XXX竞购腾空房保证金”。帐户名称:浙江理工大学,帐号:1202026209014400967,开户银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并凭银行交款单到财务处开具收据。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教职工视为自动放弃竞拍。房屋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未付购房款或放弃购房的,购房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保证金的教工凭财务收据于3月31日前到校总务处房产科(后勤综合大楼W501)办理竞购证,领取《竞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