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和评标结果公示的基础上,经决标领导小组决标,浙江理工大学小型维修与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由杭州金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鸿泽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兆丰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以上结果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基建处反映情况。电话:0571—86843028(纪委)、86843056(基建)
浙江理工大学基建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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