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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学生2014年秋季赴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7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我校法政学院与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拟于2014年秋季选派优秀学生赴铭传大学法律学院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目前我校法政学院本科生或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祖国统一的使命感,了解国家对台基本方针政策;

3、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好,能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4、符合铭传大学交换生入学要求及其他管理规定。

5、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并能与台湾及大陆其他院校赴该校的交流生融洽

相处。

二、选派名额

暂无名额限定。

三、学习专业

法律学系、财金法律学系的相关专业,详见:

http://www.mcu.edu.tw/student/new-query/sel-query/index.html

四、在台学习时间

一个学期:20149月至20151

一学年:20149月至20158

五、在台费用情况

1、法律学院学杂费:45288新台币/学期(折合人民币约9200元)

2、住宿费:约15000新台币/学期(折合人民币约3000/学期,各类宿舍

收费略有不同,详情可参考附件)

3、体检、保险、接机、入台证办理等费用:约6000新台币/学期(折合人

民币约1200/学期)

4、生活费:人民币约10000/学期(视个人情况而定)

5、大陆往返台湾旅费:人民币约3000(以实际购买机票价格为准)

六、咨询及报名

1、咨询:

1)法政学院:

王玲老师 6号楼635室,电话:86843422, wl852992@126.com

(注:“w”后面是字母“l”非数字“1”)

陆稻稻老师 6号楼629 电话:86843427,ludaodao@zstu.edu.cn

2)港澳台办公室:

安晨宁老师,行政楼222室,电话:86843659foreign7@zstu.edu.cn

2、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3、报名截止日期:2014331日上午10

七、台湾铭传大学主页:http://www.mcu.edu.tw

港澳台办公室、法政学院

相关附件:

http://news.zstu.edu.cn/uploadfile/appendix/2014mc.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