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法政学院与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拟于2014年秋季选派优秀学生赴铭传大学法律学院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目前我校法政学院本科生或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祖国统一的使命感,了解国家对台基本方针政策;
3、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好,能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4、符合铭传大学交换生入学要求及其他管理规定。
5、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并能与台湾及大陆其他院校赴该校的交流生融洽
相处。
二、选派名额
暂无名额限定。
三、学习专业
法律学系、财金法律学系的相关专业,详见:
http://www.mcu.edu.tw/student/new-query/sel-query/index.html
四、在台学习时间
一个学期: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一学年: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五、在台费用情况
1、法律学院学杂费:45288新台币/学期(折合人民币约9200元)
2、住宿费:约15000新台币/学期(折合人民币约3000元/学期,各类宿舍
收费略有不同,详情可参考附件)
3、体检、保险、接机、入台证办理等费用:约6000新台币/学期(折合人
民币约1200元/学期)
4、生活费:人民币约10000/学期(视个人情况而定)
5、大陆往返台湾旅费:人民币约3000(以实际购买机票价格为准)
六、咨询及报名
1、咨询:
1)法政学院:
王玲老师 6号楼635室,电话:86843422, wl852992@126.com
(注:“w”后面是字母“l”非数字“1”)
陆稻稻老师 6号楼629室 电话:86843427,ludaodao@zstu.edu.cn
2)港澳台办公室:
安晨宁老师,行政楼222室,电话:86843659, foreign7@zstu.edu.cn
2、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3、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3月31日上午10时
七、台湾铭传大学主页:http://www.mcu.edu.tw
港澳台办公室、法政学院
相关附件:
http://news.zstu.edu.cn/uploadfile/appendix/2014mc.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