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拟推荐优秀学生于2015年春季赴日本福井大学、日本佐贺大学交流学习。
为做好候选人的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目前我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且已在我校圆满完成一年的学习,原则上需与所报院校专业对口;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3、成绩优良,历年平均专业排名在本专业前50%;
4、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报名日语授课项目需具备N2及以上水平,报名英语授课项目需提供雅思、托福等相关成绩证明;
5、身心健康,且能适应在国(境)外学习生活;
6、符合所报院校交换生的招收条件。
二、推荐院校情况
序号 | 院校 | 费用情况 | 授课语言 | 专业 | 交流期限 | 入学时间 | 层次 | 推荐名额 | 备注 |
1 | 日本 福井大学 | 免学费 | 日语 | 理工类、 教育类 | 一学期或一年 | 2015年 4月 | 本科生、研究生 | 3 | / |
2 | 日本 佐贺大学 | 免学费 | 日语 | 理工类、教育类、经济类 | 一学期或一年 | 2015年 4月 | 本科生、研究生 | 3 | 英文授课项目仅限大三学生申请 |
英语 | 同上 | 一学期 或一年 | 2015年 4月 | 本科生 |
注: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届时需以推荐院校的最新招生信息为准;
2.名额仅为我校最多可推荐的人数,录取与否取决于对方院校;
3.每人限申请一所院校,不可重复申请;若没有获得推荐资格,则可在选拔结果公示一周之内,再申
请任意一所不受名额限制的院校参加全自费项目;
4.获得推荐资格之后需及时按照对方院校的要求提供合格的申请材料,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选拔程序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学生赴日本、台湾参加交流学习项目;
2、通过“个人申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流程
1、9月19日——9月26日:学生报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受理报名;
2、9月29日——10月9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选拔;
3、10月10日——10月下旬:向相关院校推荐人选、报送申请材料;
4、11月下旬——12月下旬:获得录取通知后学生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指导下办理出国(境)签证等手续;
5、1月上旬——1月下旬:参加校内行前安全纪律教育,办理校内退选课等手续;
6、2月或4月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具体时间以相关院校开学时间为准)。
五、报名材料:
1、电子稿材料:《报名表》发送至foreign7@zstu.edu.cn
2、纸质材料:
(1)《浙江理工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审核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外语语言能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14年9月26日下午3时
(凡未按规定准备或逾期上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以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地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222室)
电话:86843659
E-mail:foreign7@zstu.edu.cn
八、各院校项目官网:
1.日本福井大学:
http://ryugaku.isc.u-fukui.ac.jp/kokan/boshu_annai.html
2.日本佐贺大学:http://www.irdc.saga-u.ac.jp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