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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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优秀学生赴日本相关院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9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我校拟推荐优秀学生于2015年春季赴日本福井大学、日本佐贺大学交流学习。

为做好候选人的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目前我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且已在我校圆满完成一年的学习,原则上需与所报院校专业对口;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3、成绩优良,历年平均专业排名在本专业前50%

4、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报名日语授课项目需具备N2及以上水平,报名英语授课项目需提供雅思、托福等相关成绩证明;

5、身心健康,且能适应在国(境)外学习生活;

6、符合所报院校交换生的招收条件。

二、推荐院校情况

序号

院校

费用情况

授课语言

专业

交流期限

入学时间

层次

推荐名额

备注

1

日本

福井大学

免学费

日语

理工类、

教育类

一学期或一年

2015

4

本科生、研究生

3

/

2

日本

佐贺大学

免学费

日语

理工类、教育类、经济类

一学期或一年

2015

4

本科生、研究生

3

英文授课项目仅限大三学生申请

英语

同上

一学期

或一年

2015

4

本科生

注: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届时需以推荐院校的最新招生信息为准;

2.名额仅为我校最多可推荐的人数,录取与否取决于对方院校;

3.每人限申请一所院校,不可重复申请;若没有获得推荐资格,则可在选拔结果公示一周之内,再申

请任意一所不受名额限制的院校参加全自费项目;

4.获得推荐资格之后需及时按照对方院校的要求提供合格的申请材料,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选拔程序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学生赴日本、台湾参加交流学习项目;

2、通过“个人申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流程

1919日——926日:学生报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受理报名;

2929日——109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选拔;

31010日——10月下旬:向相关院校推荐人选、报送申请材料;

411月下旬——12月下旬:获得录取通知后学生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指导下办理出国(境)签证等手续;

51月上旬——1月下旬:参加校内行前安全纪律教育,办理校内退选课等手续;

62月或4月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具体时间以相关院校开学时间为准)。

五、报名材料:

1、电子稿材料:《报名表》发送至foreign7@zstu.edu.cn

2、纸质材料:

1)《浙江理工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审核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外语语言能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14926日下午3

(凡未按规定准备或逾期上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以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地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222室)

电话:86843659

E-mailforeign7@zstu.edu.cn

八、各院校项目官网:

1.日本福井大学:

http://ryugaku.isc.u-fukui.ac.jp/kokan/boshu_annai.html

2.日本佐贺大学:http://www.irdc.saga-u.ac.jp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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