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收到教育部教外司来【2015】914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在2015/2016学年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该奖学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面向在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学历生,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三、推荐名额:
该奖学金项目的“开放名额”全国共201个,我校最多可推荐3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备注:该奖学金项目的“定额名额”全国共399个。因我校本科生规模未达到400人,尚无分配资格。
四、申请条件:
1.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五、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申请表》。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打印。未提交网上申请者不予受理。浙江理工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338。
2. 在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需教务处或研究生部盖章)。
3. 学院出具的推荐函,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
4. 其它辅助支撑材料,如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六、推荐要求
请各学院遵循“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原则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学院推荐名单及详细申请材料上报留学生处。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相关部门评审、校领导审定、校内公示后确定学校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予以核定或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剑俊
地址:留学生处(行政楼229室)
电话:86843189
E-mail:foreign4@zstu.edu.cn
留学生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