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文汇报报道了我校艺设学院校友李利恩见义勇为的事迹。
原文如下:
現場做心肺復甦半句鐘 民警救溺水婦女一條命
昨日清晨6時35分,浙江台州市黃岩區一名58歲的婦女意外墮河,被村民救上岸時已沒有呼吸。10分鐘後,頭陀派出所民警李利恩到達現場,冒雨為她做了近半小時的心肺復甦、人工呼吸,最終轉危為安。「我探了探阿姨的鼻子,沒有氣息,但感覺眼皮微微抖動了一下,覺得還有救過來的可能。」李利恩說。
31歲的李利恩,進入警隊方3年許,事發當時他單膝跪地,淋着雨做胸外按壓、人工呼吸。7時12分,急救人員趕到,發現傷者漸漸恢復脈搏和呼吸。
體力不支仍堅持 亡母悲劇不敢忘
「說實話,做了十多分鐘心肺復甦就沒力氣了,但我想到母親的事,硬撐了下來。」李利恩18日在接受採訪時說:「2014年,我母親在一個雨夜心跳驟停,經搶救無效去世。醫務人員說,如果當時能馬上進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或許能延續生命。當時我就在母親身邊,也懂人工呼吸、心肺復甦,但人都懵了,根本無法進行搶救。到現在,我還非常悔恨、自責。」
當日10時許,落水婦女的兒子致電李利恩,感謝他的及時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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