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炯强 特约通讯员 焦苇)今后,长三角地区苏、浙、沪两省一市的高校将实行学分互认。昨天起,第三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在沪举行,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上海市教委签署长三角地区高校学分互认协议,以推动长三角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据悉,作为学分互认的前提,今年起,苏、浙、沪高校将实施交换生计划和暑假班计划,交换生计划先实行“985”高校、“211”高校、省属高校、地方本科院校的同类同层次“对等互派”,同时鼓励交叉互派。每年先由各高校提出本校所能接受交换生的专业、人数及要求,报三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协调办公室核定后,下达到参与高校,由高校择优选派。
目前,长三角有不少学校开展了各种合作,如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8所高校组成的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简称“E8”)。通过学校之间的协作,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的成效将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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