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促进后勤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学校于2010年1月3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对后勤集团监督管理和考核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10年起对后勤服务中心承担的涉及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等九项服务保障项目进行过程监管。为此,学校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印发了《浙江理工大学后勤托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和《浙江理工大学后勤托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全年考核按季度分四个阶段进行,日前已经完成了三个阶段的考核工作。为了做到考核的公正、公开性,考核采取学院(部)考核与职能部门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日常观察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专项督导与师生监督相结合,对后勤九项托管项目服务质量作出了实事求是的评价。理学院、材纺学院、机控学院、经管学院、法政学院、艺设学院、服装学院、建工学院、信电学院、机关总支、党校办、监察处、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学工部、招就处、保卫处、基建处、总务处、校工会、校团委、体育部等单位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了考核。预计第四次考核将在2011年1月初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