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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施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

发布时间:2006-04-24 作者与来源:教务处通讯员——陶炳增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势特色专业,近日,我校出台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

  《办法》规定,每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均设立专业负责人一名。《办法》对本科专业负责人的岗位任职要求、岗位职责、聘任程序、工作考评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

  本科专业负责人实行岗位竞聘制,由所在学院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享受岗位津贴。目前,各学院正在认真进行各专业负责人的选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