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经纬

当前位置: 新闻网首页 >> 校园经纬 >> 正文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李王莹受到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嘉奖

发布时间:2007-03-07 作者与来源:纪委、监察处通讯员 董欢秋/文 党委宣传部/摄  浏览次数: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于2007年初对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99名同志予以嘉奖,我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李王莹同志等我省共12名同志获此殊荣。

  李王莹同志在纪检监察的神圣岗位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一身正气、敢于直言,表现突出,今年年初被授予“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作为浙江省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唯一代表,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