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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四批农村工作指导员赴驻地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07-09-11 作者与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校第四批农村工作指导员、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方志和老师日前赴景宁县大均乡开展工作。

  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陈江尧和机械学院党总支书记胡旭东专程送方志和老师赴驻村地。

  农村工作指导员任职年限为一年,以驻村为主要形式,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一般不担任村内实职。选派期间不转行政关系,编制保留在学校,现任职务、职级保持不变。享受学校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