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拟引进人员公示2021.1.27

发布时间:2021-03-04 作者与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一、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127-24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监察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21127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1

理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07

张珐

1993.07

美国弗吉尼亚联邦大学/教育心理学

研究生/博士

/

2

理学院/专任教师

03-20-004

王琳

1992.10

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

研究生/博士

/

3

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16

罗志一

1991.11

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博士

/

4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32

詹君

1986.12

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博士

/


注: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2021年4月30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三、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