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拟引进人员公示2020.10.16

发布时间:2020-10-19 作者与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1.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1014-1026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监察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201016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1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27

秦源

1990.09

南开大学/化学生物学

研究生/博士

/

2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27

李彦

1992.05

四川大学/植物学

研究生/博士

/

3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27

赵艳艳

1988.10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研究生/博士

4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28

周燕蓉

1991.04

山东大学/微生物

研究生/博士

5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21

许文倩

1988.08

浙江理工大学/机械工程

研究生/博士

6

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24

吴语欣

1988.03

重庆大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研究生/博士

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12

王世博

1992.03

武汉大学/化学

研究生/博士

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12

戴宏波

1987.05

美国特拉华大学/土木工程

研究生/博士

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12

李建民

1991.07

东华大学/材料学

研究生/博士

10

理学院/专任教师

A03-20-006

岳才振

1988.03

天津大学/应用化学

研究生/博士

11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思政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岗

/

高伟

1986.01

浙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研究生/

12

人事处/薪酬管理岗

/

林弘

1996.03

新加坡国立大学/

统计学

研究生/

13

服装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位2

/

柴博

1995.11

浙江理工大学/

机械工程

研究生/

14

经济管理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位2

/

黄荷淼

1993.12

浙江理工大学/生物学

研究生/

15

建筑工程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位1

/

叶兴涛

1994.06

浙江理工大学/

工业工程

研究生/

16

信息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位2

/

王诗婷

1994.06

四川大学/发酵工程

研究生/

17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位2

/

徐润洁

1994.02

宁波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研究生/

18

建筑工程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位4

/

柴燕婷

1995.08

浙江理工大学/

法律(非法学)

研究生/

19

外国语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位4

/

章婷婷

1994.08

浙江师范大学/

学科教学(英语)

研究生/

20

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管理岗

/

李朝利

1993.09

浙江理工大学/

纺织工程

研究生/

21

教务处/质量评价岗

/

缪菁菁

1996.06

香港教育大学/

教育学

研究生/

22

计划财务处/

财务管理岗

/

徐雨莺

1995.02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

研究生/

23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行政秘书

/

严佳灵

1994.09

浙江理工大学/

机械工程

研究生/

24

经济管理学院/

实验技术管理岗

/

吴炀

1995.05

浙江理工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25

建筑工程学院/

实验技术管理岗

/

陈春美

1994.02

东华大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研究生/

26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服装与服饰实验中心实验技术管理岗

/

祁秀静

1980.02

西南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研究生/

27

理学院/

化学实验技术管理岗

/

张旖芝

1992.10

浙江理工大学/化学

研究生/

 

注:

  1.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2020年11月30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2. 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