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浙江教育报》报道了我校试点科技经纪人制度。
原文如下:
科技经纪人现身我省三高校
□本报记者 程振伟 通讯员 姜 毅
兼职做科技经纪人以来,浙江理工大学教师何霞已促成价值800余万元的科技成果转移。提到省教育厅从去年3月开始的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试点,她很高兴:“学校更重视科技成果转移工作,政策保障也很给力,底气更足了。”
作为我省首批科技经纪人制度试点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3所高校在过去一年里结出了不少硕果。
筑保障,建经纪人队伍
何霞的另一个身份是浙理工大材料与纺织学院教师,她认为教师做兼职经纪人可以发挥他们在技术专利业务方面更精通的优势,而且学校试点科技经纪人制度以来,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将当兼职经纪人的教师每学期授课任务削减三分之二,兼职经纪人能做到教学科研、经纪人工作两不误。浙理工大还返聘在技术转移方面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退休教师做兼职经纪人。因为本身就是嵊州人,和当地企业老板都很熟,而且实践技术比较娴熟,该校返聘退休教师郑智毓做兼职科技经纪人,并担任嵊州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
浙工大在职称评定上为科技经纪人开“绿色通道”,增设了科技成果转移岗位职称评定线。该校驻湖州的科技经纪人吴涛已是副高职称,他表示:“今后要在科技经纪人岗位上作出更多成绩,希望走科技成果转移通道评上高级职称。没有了后顾之忧,有意向做兼职经纪人的老师更多了。”
浙农林大创业处处长朱永法认为,科技经纪人工作涉及知识产权、财务、税收、法律等知识,专业性很强,要将科技经纪人管理运作工作交给市场,“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该校目前正加强培训、制定完善绩效制度,并与多家校外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合作,致力打造出一支专职经纪人占主体的经纪人队伍。他们还推行专职经纪人和教师兼职经纪人协作制度,由教师兼职经纪人负责技术讲解,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
建平台,搭转化桥梁
浙工大重视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实践载体平台建设,并将其作为科技经纪人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该校已在杭州、宁波、湖州、义乌、上虞等地布局地方实体研究院8个,牵头负责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两个,在省内各地建立技术转移中心30个。
负责该校科技经纪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工业研究院院长姜少飞认为,在地方上建设科技经纪人平台,“便于他们发挥合力,依托工作平台,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谈合作”。该校义乌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钱佩忠说,与地方共建实体研究院,科研成果转移成了双方共同的事,而且常驻机构经纪人与地方行业企业多多接触,收集科技需求,带着任务回学校等于为学校和社会搭建了一座桥梁。
浙农林大立足本校情况,将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交给学校资产经营公司改制后的全资子公司——科欣科技有限公司归口负责。朱永法说,地方创建公司化管理运作平台,通过市场手段配置资源,便于发挥科技经纪人积极性。该校还在二级学院开展科技经纪人工作试点,在学院建科技转化平台。朱永法介绍说:“科欣公司从外面拿科技需求订单,直接与试点学院对接,能提升科研成果转移的效率。”
“加快推进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保障,搭建各种促成科技成果转移的载体平台,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高校科技经纪人队伍,是我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总结推广首批3所试点高校经验,加强科技经纪人培训,逐步建立有我省特色的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为高校和社会架起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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