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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12-14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部署,2016321日到4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浙江理工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624日,巡视组向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学校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主动整改、从严整改、彻底整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上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校党委立即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从紧从严开展整改方案制订工作,将巡视组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分解为10大类32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制订出包括106条具体措施的整改方案。党委多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进行倒排,要求每半个月汇报一次整改进展,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5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逐项督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9件信访件,学校及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全部办结。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了分类处置,同时加大了纪律审查力度,自今年4月份以来,学校先后成立12个专项调查组,谈话122人次,对违规违纪的,立案、结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党内警告1人,降低岗位等级2),适时进行组织调整3人,诫勉7人,通报2人,提醒谈话1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9个单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落实上级决策和部署

1.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和制度。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强调凡事关学校改革稳定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从制度上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落实。强化了班子沟通联系,党政关系进一步顺畅,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日益增强。

2.加强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落实的制度,明确传达学习的范围、方式以及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要求,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20112015年以来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召开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规定凡属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推动学校建设发展以及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审定并严格执行。

2.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纳入新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将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纳入新修订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确保学校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3.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实行年度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1.严肃处置意识形态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加强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2.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出台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的制度,形成了意识形态工作齐抓共管、敢抓能管的责任体系。开展《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处分条例》制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教职工违法违纪情况认定及处理办法。加强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接转管理。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乏力度,责任感紧迫感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提高理论学习水平,加大党建责任落实力度

1.提高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和完善每月至少一次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党委理论中心组已集体学习10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积极创新学习形式,结合“两学一做”开展针对性的学习活动。健全导学巡学述学制度,加强了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的指导、督查。将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16年起中层干部年度述职时必须述学。

2.加强党建考核工作。正确处理“抓党建”与“抓发展”的关系,开展《学院()目标管理与考核奖励办法》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将党建工作摆在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的首要位置;年底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促进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两个文件正在征求意见。

()健全干部工作机制,加强党管人才工作

1.建立健全干部选任酝酿机制。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前,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酝酿采取书记办公会或个别沟通形式进行。修订出台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任的酝酿范围和方式。制定了《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

2.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加大校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新成立的国际教育学院的院长和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外聘人员已经到岗。5名超过两届没有轮岗的中层干部将在本次换届中进行交流,5名超过三届没有轮岗交流的科级干部将在科级干部聘任中进行调整。同一领导岗位干部任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届,基建、财务、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按上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问责制。

3.规范处长、院长助理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对二级单位院长(处长)助理岗位设置情况进行了排查,设置较多或必要性不强的予以取消,此次中层干部换届、科级干部换届中将对此进行集中清理。出台了《关于规范院长(处长)助理设置工作的意见》,从严控制职数,并按照相关聘任程序和要求执行。

4.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校院两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重要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决策机制,加大了人才引进工作督查力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校党委两次专门研究人才政策和待遇问题,今年还将深入剖析,认真整改,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关爱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1.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校领导带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设立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配齐配强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严格执行教工党支部书记由单位(部门)行政副职以上教工党员担任的规定。坚持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通过整改,形成了以一个核心、两个抓手、三张清单、四个载体为内容的党建工作体系。

2.加强党建工作载体建设。规范了二级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建立健全教工党支部工作台账。全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党支部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全校党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探索建立基层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要求,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制订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创设党建工作载体平台,深入推进“浙理青春党建工程”,继续做好“浙理党建”电子杂志和微信平台。修订出台《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3.严格党员管理和教育。针对党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批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警醒教育。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认真选树先进典型,1人在省教育厅举行的基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作报告;成立了宣讲团,暑假以来开展各类宣讲30余场,近千名党员聆听了宣讲。确定每月第二个周三为全校“党员固定活动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深化“三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校院两级领导干部为基层党校上党课机制。完善书记抓党建述职制度,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每年向校党委述党建工作。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1.督促党员干部增强规矩意识、组织观念。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开展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学校坐班制人员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请示请假制度以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狮子型”干部选拔使用力度,营造崇尚实干、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领导干部抓工作落实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将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2.查处个人重大事项少报、漏报或隐瞒不报问题。15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和届满考核优秀资格,1人免去校内职务,责令投资事务所的1名干部辞去合伙人身份。加强教育学习。加大抽查核查力度,落实“凡提必核”要求,对发现有问题的拟任人选,将终止其拟任程序。健全组织报告制度,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强化中层干部年底考核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

()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谋划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出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履行“一岗双责”不认真、不到位而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2.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校内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私自截留、挪用房租款,私存售票款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涉及的2名员工已辞退。对4名责任人予以诫勉,1名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强总务处内部管理和控制,完善与财务部门的定期核对机制。改革和调整体育场馆管理,修订完善《场馆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制度》,启用一卡通售票系统,减少现金交接,健全和完善每日售票台账,加强内部监管。

3.查处群众反映的采购招标违规行为和变相收受电脑问题。开展专项调查,鉴于一名责任人因相关问题已进行了降职使用的组织调整,此次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另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在全校开展专项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图书馆廉政风险点,要求图书馆严格执行文献资源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和维保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修订《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对相关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4.加强“三龄两历”核查、整改工作。完成了在职教职工“三龄两历”情况核查,并将档案记载信息与党员库、人事库信息对接。加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的要求。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充实干部档案管理力量,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管理水平。

5.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审批。对个别中层干部未完成审批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出国一事进行了核查,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和相关经办人员了进行批评教育。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清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出国审批单和因私护照上交情况,对违反规定的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及时上交因私护照;对未及时上交因私护照的副高级以上教师进行追交,除37人因出国访学、学术交流正在使用外,其余已全部上交学校。修订了《关于因私出国登记备案人员护照集中管理及审批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因私出国()审批流程,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审批。积极开展政策宣传。

6.开展“吃空饷”清查。认真处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将一名已调出学校的老师人事关系彻底转出学校,并退回发放的20157月到20167月的工资。在全校范围内清查“吃空饷”情况。认真吸取教训,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人事审批程序,严肃人事和财务纪律,加强相关部门交叉监督。

()健全内部治理和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加强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针对清查中发现的操作不规范情况,对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吸取教训,规范操作。对全校范围内此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重新理清了经营性房产出租的权限、程序。制定和完善《资产经营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学校采购中心,实现“采”、“管”分离。启动招标采购工作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2.完善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对反馈的招标项目采购过程开展调查,发现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商资格审查不够严格,存在漏洞。学校发函要求3家招标代理商严格资格审查。要求职能部门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加强仪器设备类招标采购现场监督,加强招标采购后续管理,严格合同审核和采购设备的验收把关。完善仪器设备招标信息的发布机制,对校内外采购仪器设备招标信息和招标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保证投标人的知情权。

3.加强小型维修与改造工程招标、评标管理。210万元小型维修与改造工程招标、评标过程进行了自查。针对发现的违规操作的情况,对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近几年其他工程项目和维修项目的招标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制定《小额维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行为,加强招标文件审核,实行审核人负责制和大型项目第三方复核制,规范评标专家产生程序,严格招标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

4.查处金工中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对金工中心2013年以来经营收入进行清查,责令当事人将创收结余全额上缴学校。开展专项调查,依规依纪对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将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十二级降为十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相关单位2名责任人进行诫勉,适时进行组织调整,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中心已按新的模式运行。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创收业务、收费情况自查,对创收业务较频繁和金额较大的单位进行预防性提醒。建立联合督查整改与问责机制,加大校内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力度,推进审计结果运用。

5.调查科技与艺术学院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开展全校资产清查,查明科技与艺术学院短缺的600余万元固定资产为该学院在下沙办学时所购置,学院搬迁到西城校区时,有价值646.17万元的固定资产留存在校本部保管使用,其中43.17万元的资产已办理报废手续,603万元资产仍在正常使用中,现已全部录入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由学校统一管理。完善了既有资产管理平台系统和资产管理流程,实现了从资产进校前到资产使用中领用、调拨、报废、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实时与省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对接。

6.规范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办学点学费收缴工作。对学院进行警醒教育。进一步完善了《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收费与合作办学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7.加强学校银行资金管理。开展存贷款情况自查,进一步完善学校银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相关财务制度。

8.规范学校账户管理。对学校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清查,4个账户已于2013年前办理销户手续,6个账户已于今年注销; 2个账户向财政厅、教育厅进行了备案。针对核查发现的程序不够规范情况,对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落实上级账户管理规定。

9.严格科研经费管理。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给予1名项目负责人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报销所得上交学校;对1名项目负责人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报销所得退还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自纠。出台《关于规范科研接待费、日用品等报销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方式。

10.取消各类特支费。2014-2015年度全校特支费科目情况进行了清查,立即停用、取消和收回了各类特支费,并按更规范的科目重新进行核算,加强相关经费管理。修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开支科目和使用经费,加强对更改科目后相关开支的审计审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加强“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截至930日已收到退回的不规范报销接待费3.46万元。严格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审核,定期跟踪和分析“三公”经费实际开支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加强行政人员因公出国经费使用的预算管理,切实提高因公出国经费管理的合理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继续实施“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半年公示制,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

2.整治酒水采购。对违规采购酒水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责成办公室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剩余的酒水退还学校食堂,相关款项已退回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违规采购酒水专项检查,未发现类似问题。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促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制定目标、严格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并取得实效。二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四个意识”教育,着力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提高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执行水平,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办学治校水平。三是继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着力抓好落实工作;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住关键环节,针对突出问题,推进制度创新;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充满活力、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认真抓好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打造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1-86843028 (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纪委办,邮编310018(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sc@zstu.edu.cn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