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名单,我校科技与艺术学院成功获评“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2021年9月,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科技与艺术学院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为指引,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长、党委书记任双组长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细化分解指标任务,统筹协调创建进度,在各二级单位的协同配合下,积极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梳理汇总学院绿色学校建设成果,提交了充分详实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2022年11月29日,学院顺利完成绿色学校创建评价验收专家组评审验收工作。

科技与艺术学院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构建绿色学校创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加大智能化校园建筑及设备的绿色运行管理,加强生态建院、节约环保的宣传力度,促进广大师生对绿色学校的高度认同感及参与热情。教研并重,将生态文明教育以渗透式的方式融入各科的教学之中,开展如《生态与可持续建筑》等生态文明相关专业课程及通识课程,编制《生态经济学》等生态文明教材读本用于课堂教学及学生课外学习使用,并将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写入《学生手册》,组织师生开展一系列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绿色实践活动,在绿色学校创建中取得优异成效,助推学院获评浙江省高等学校能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是学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绿色学校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不断提升建设工作成效和水平,努力实现校园建设和环境育人双丰收,并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为下一步低碳学校建设打好扎实的基础。

